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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大学材料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有关规定

因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线上进行,学院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在下学期学生报到后进行。今年学校下达增招计划较多,具体专业计划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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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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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6

  因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线上进行,学院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在下学期学生报到后进行。

  今年学校下达增招计划较多,具体专业计划数见《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为做好今年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连续两年(2018、2019年)无年终科研业绩分(以学校科技处下达为准)者,暂停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二、上一学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的导师,暂停本年度招生资格。

  三、首次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只能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

  四、副教授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计划1人。

  五、教授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计划2人。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需提供支撑材料)学院审批通过后,可增加指导硕士研究生计划1人。

  1、2018年、2019年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课题到账经费达100万以上者;

  2、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或江苏省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人才项目者;

  3、学科带头人、方向负责人;

  4、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

  5、获得江苏省企业研究生优秀工作站;

  6、获得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

  7、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学科竞赛奖的项目负责人;

  8、有硕士研究生参加海外项目一年以上的指导教师;

  9、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教师者;

  10、有特殊科研需要或人才培养需要者。

  七、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联系到免推生者不占指标。

  八、双选前学院将按本规定列出每位导师可指导学生计划数。

  九、冶金学科互选办法由该学科参照本办法实施。

  十、若师生互选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学院负责处理。

  根据学校规定,2020年参加师生互选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为196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为1959年9月以后出生;原人事关系在我校,后因组织原因而调离我校的导师仍视为校内导师,原人事关系在我校,后因非组织原因而调离我校的导师停止招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