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要求
依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额和调剂结果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生源
依据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相关文件,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线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调剂我校。所有通过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4月15日至30日。
(二)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1寸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表、复试人员登记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