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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考研复试通知

进入复试的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考生,请结合本人志愿及各专业拟复试人数情况审慎选择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作者

佚名

次阅读
2016-03-24

  一、复试安排

  1、复试程序:

  (1)进入复试的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考生,请结合本人志愿及各专业拟复试人数情况审慎选择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为避免同学们扎堆报考相同专业,我院会首先根据第一志愿安排复试专业,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拟复试人数,按总分高低排序,超出人员按第二志愿安排复试专业。所安排复试专业与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不符,我们会及时电话告知。请同学们务必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中西医结合临床其他专业”,如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学院会安排进行专业内调剂。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于2016年3月25日12:00前将表格发送至sfykjcxb@126.com,主题为“中西医结合临床报志愿-姓名-考生编号”。逾期未交者视为服从调剂。

  根据报名确定差额复试名单,进入各专业复试组。

 

序号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

拟复试人数

1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

9

14

2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

5

8

3

中西医结合临床骨科

5

8

4

中西医结合临床妇科

2

3

5

中西医结合临床儿科

2

3

6

中西医结合临床影像

2

3

7

中西医结合临床检验

1

2


  (2)报到、资格审查及基本素质审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体检——师生见面会——填写导师认定书。

  2、报到及资格审查及基本素质审核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地点:医院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厅、三楼会议室。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逾期未报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及基本素质审核。

  材料审查包括:

  (1)准考证原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5)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复试通知书(考生服务系统中下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基本素质审核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根据报考类型填写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等方面情况;

  (4)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

  3、复试时间:

  专业课笔试: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心理测试:2016年3月29日上午11:00-11:40

  体检:2016年3月30日上午,考生自行在本院体检中心体检。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8日

  4、复试地点

  (1)笔试地点(29日上午):大学科研楼34教(二层西南)、35教(二层西北)。

  (2)复试地点:医院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厅、三楼会议室和门诊楼六楼电教室。

  二、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审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能力考核(含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1、基本素质审核:复试时审查考生在校(往届生工作单位)期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供复试小组参考。

  2、专业课笔试按照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3、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判断及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及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职业素质及实践技能的考核。包括临床技能(满分100分)、临床思维能力及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专业课笔试占50%;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含外语水平考核)占50%,其中外语水平测试权重为5%。

  5、总成绩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6、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我校2015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基本要求且达到相关专业的复试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经我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5)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三、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查询复试时间:2016年3月21日

  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2015年4月8-18日

  公示方式和位置:拟录取名单以张榜方式公示,位置在我院综合楼一层大厅的公示栏。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