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党员及单位党组织关系不是隶属于北京市委的党员必须携带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往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纸质介绍信应自己携带,切勿存入档案。
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党员原则上应由原组织单位在党员支持服务系统中进行接转操作,无纸质介绍信,接收单位抬头具体为以下三个党支部:
中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20研法学党支部
党支部编码:************
中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20法律(法学)党支部
党支部编码:************
中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20法律(非法学)党支部
党支部编码:************